一、龙华区广告补贴-申请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2、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参加区会展计划内的境内外展会(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除外);
4、对参加由区经济促进局主办、承办的展会所产生的费用,由区经济促进局统一向区财政部门进行申请及核销,企业无需重复申请;
5、申请境外(香港除外)展会补贴的企业还需提前向区企业服务中心备案登记;
6、参展结束后2年内提出申请。
二、龙华区广告补贴-支持力度:
1、对参加区会展计划内的境内外展会(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除外)的企业,给予展位费用资助。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资助两个展位,境内展会最多资助50平方米、境外展会最多资助20平方米。单家企业可获得市、区单个展会展位费用的资助合计比例最高为100%。对参加展会品牌馆的企业给予每平方米5000元的装修费用资助,单场最多补贴50平方米。
2、对由区主办或承办的展会,免收企业参展展位费、展品托运费,并提供参展企业两人的食宿、交通费;对列入特装的企业,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资助。3、单家企业每年获取展会类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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