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田区场地补贴-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盐田区。从外迁入的企业,必须在入园后1个月内将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迁至盐田区;
2、符合《指引目录》;
3、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进驻、优先扶持:
(1)属于“高新软优”类型,自主创新能力强,在细分行业拥有优势地位;
(2)拥有核心技术或高品质内容的文化产业重点原创项目、原创成果产业化项目、文化企业品牌塑造项目;
(3)经认定为国家高新电子商务或互联网企业;
(4)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
(5)总部型企业。
二、盐田区场地补贴-扶持力度:
1、与运营商签约的入驻企业在正式交纳房租后的首三年给予租金补贴,第一年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标准进行补贴,第二年8元,第三年6元。在企业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补贴。资助额度不受企业年度纳税总额限制,但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2万元;
2、 入驻企业优先享受《深圳市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各项资助。如无息借款、贷款贴息贴保、研发投入资助、配套资金资助、上市资助、知识产权资助、总部企业奖励及融资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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