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岗区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1、创新创业团队创办企业(所在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地在龙岗区;
2、创新创业团队范围如下:
(1)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
(2)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
(3)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
(4)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
3、创新创业团队获得上级无偿资助单位为企业的,该企业与申请龙岗区团队资助的企业一致。
4、创新创业团队获得上级无偿资助单位为龙岗区外非企业单位的,团队应当在龙岗区创办企业,该企业应为团队项目研发或产业化实施主体,且团队带头人、半数及以上核心成员应当在该企业中占有股权(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企业中实际持有股份权益)。
二、龙岗区创业补贴扶持力度:
1、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0.5 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对入选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的,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0.5 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3、对入选深圳市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的,认定为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0.5 给予最高2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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