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山区展会补贴申请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6)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请资金资助。
二、南山区展会补贴扶持力度:
1、企业参加经认定的境内外重点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全年累计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展位费补贴;
2、重点出口企业(上年度一般贸易出口额达500万美元以上)参加境外重点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全年累计获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展位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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