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田区研发补贴申请条件:
符合税务部门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和单位,分档次给予研发投入奖励。
二、盐田区研发补贴支持力度:
1、税务部门允许的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3%(含)至6%,按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的1%给予奖励;
2、税务部门允许的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6%(含)至10%,按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的2%给予奖励;
3、税务部门允许的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10%及以上的,按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的3%给予奖励;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最高奖励100万元,其他企业和单位每家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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