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申请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
国际专利是不存在的,准确名称应为“专利的国际申请”。其次,《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的国民想要对某一技术向《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中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申请获得专利保护时,可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所规定的程序,向《专利合作条约》所指定的受理单位或国际局,递交指定语种的申请文件,这一个递交程序就视为已经在所有的《专利合作条约》缔约国递交了专利申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该条约制定的受理单位,中文也是该条约指定的语种,因此,中国人可以用中文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的国际申请”。具体哪些国家和哪些语种是被指定的,需要随时关注最新的指定名单。
国际申请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公开、检索和初步审查。国内阶段主要包括指定国或选定国对国际申请授权审查及其它有关事务的办理。
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 PCT 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
第二步:国际检索
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公开文献,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作出意见。
第三步:国际公布
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 18 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第四步:补充国际检索(可选)
由愿意提供补充检索且未参与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执行,查找进行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第五步:国际初步审查(可选)
经申请人要求,国际公布后(通常是在对原申请做出修改的情况下),由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附加的专利性分析。
第六步:国家阶段
PCT 程序完成之后,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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