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区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或归国留学人员自带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目录和宝安产业发展导向研发项目,进驻经认定的区科技创新园创办的科技企业,且区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或归国留学人员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超过50%。
(二)扶持力度:
1、对博士、硕士及归国留学本科人员创办的入孵科技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2、对区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入孵科技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一)宝安区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1.留学生创业企业注册地为宝安区;
2.当年度该企业已获得深圳市留学生创业资助。
(二)宝安区创业补贴扶持力度
对当年获得市来深创业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给予等额配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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